波宁二中实验室平安管理规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平安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平安操作规定、防盗平安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实验室需要配备平安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平安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平安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那么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病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平安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波宁二中化学实验室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