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5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根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标准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方案,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标准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
2、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开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 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分,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催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3、预存工资款,防止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方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方案,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方案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工程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分。 特此承诺。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