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1143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保护成效评估(试行)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pervision of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 Protection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on trial)(发布稿)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20-11-24发布 2020-11-24实施 生生 态态 环环 境境 部部 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估周期
2、.2 5 评估目标与方式.2 6 评估流程.3 7 评估指标与计算方法.3 8 综合评估.11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指标含义及数据来源.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二级指标计算方法.17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生态保护红线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2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得分表.22 附录 E(资料性附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编写提纲.24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规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的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的评估周期、评估
3、目标与方式、评估指标与计算方法、综合指数计算方法与分级标准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附录 A、C、E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D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基础调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台账数据库建设(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数据质量控制(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平台建设(试行)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列标准规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
4、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1 月 24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保护成效评估(试行)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的评估周期、评估目标与方式、评估流程、评估指标与计算方法、综合指数计算方法与分级标准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评估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成效。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5、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HJ 1141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HJ 1142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LY/T 2244.2 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技术导则 第 2 部分:植被保护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35 号)关于发布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通知(环发200311 号
6、)关于发布中国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通知(环发20104 号)关于发布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2014 年第 57 号)国家重点管理外来物种名录(第一批)(农业部公告第 1897 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态保护红线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 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
7、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3.2 保护成效 protection effectiveness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在保护面积、用地性质、生态功能、管理能力等方面取得的保护效果。2 3.3 保护面积 conservation area 指具有明确边界落地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大小。3.4 用地性质 land character 指生态保护红线内各地块的土地利用类型。3.5 生态功能 ecological function 指生态系统在维持生命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过程中,为人类提供的惠益,通常包括产品提供、生态调节、娱乐文化和支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通常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
8、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洪水调蓄等类型。3.6 管理能力 management ability 指管理部门对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能力状况,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与落实、公众满意度、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件等方面。4 评估周期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周期分为年度评估和五年评估。年度评估每年开展 1 次,开展五年评估的当年不开展年度评估。五年评估的年份原则上与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限相对应,每个区域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 1 次。若评估基期年份至区域五年规划期未满 5 年,则以实际年份计算。5 评估目标与方式 通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围绕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地性质、生态功能、
9、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评估,实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和严格监督管理的要求。本评估采取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定性评估 对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与落实指标开展定性评估并赋分。b)定量评估 对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人类活动影响面积、生态修复面积比例、自然生态用地面积比例、海洋自然岸线保有率、植被覆盖指数、水源涵养能力、水土保持能力、防风固沙能力、洪水调蓄能力、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等指标开展定量评估并赋分。评估指标值为评估期数值与基期数值的比值,其中评估期数值为评估年份指标值,基期值为划定后首次评估或获批调整后评估获得的指标值,计算公式(1):评估指标值()=(1)式中:X
10、评估指标值;评估期指标数值;Y基期指标数值。3 6 评估流程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工作主要包括确定评估范围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数据集、评估计算与分级、填写得分表、编写评估报告等环节,具体流程见图 1。图 1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流程图 7 评估指标与计算方法 依据“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和严格监督管理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面积、性质、功能、管理 4 个方面指标。7.1 评估指标体系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指标体系见表 1。指标含义及数据来源见附录 A。表 1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监管要求 评估指标 主要获取手段 适用周期 备注 面
11、积不减少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地方提供、遥感监测、地面核查 通用a 可一票否决 性质不改变 人类活动影响面积(km2)遥感监测、地面核查 通用 确定评估范围 评估指标 保护成效指数计算与分级 数据获取 建立基期与评估期数据集 开展评估 编写保护成效评估报告 启动评估 完成评估 填写得分表 生态功能 保护面积 用地性质 管理能力 未出现一票否决 退出评估 出现一票否决 遥感解析 地面调查 空间运算 统计分析 4 监管要求 评估指标 主要获取手段 适用周期 备注 生态修复面积比例(%)地方提供、遥感监测、地面核查 通用 自然生态用地面积比例(%)遥感监测、地面核查 通用 海洋自然岸线保有率(
12、%)遥感监测、地面核查 通用 适用于涉海地区 功能不降低 植被覆盖指数 遥感监测、地面核查 通用 水源涵养能力 遥感监测、数据分析 五年 适用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水土保持能力 遥感监测、数据分析 五年 适用于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生态保护红线 防风固沙能力 遥感监测、数据分析 五年 适用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土地沙化生态保护红线 洪水调蓄能力 遥感监测、数据分析 五年 适用于洪水调蓄生态保护红线 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地面观测、数据分析 五年 线性工程密度(km/km2)地方提供、遥感监测 五年 严格监督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与落实 地方提供 通用 公众
13、满意度(%)问卷调查、抽样调查 通用 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件 地方提供、12369 举报、舆情监控信息等 通用 减分项,可一票否决 注: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区域保护特色增设生态功能类指标和特色指标。特色指标数量不多于 2 项。a通用指标指年度评估和五年评估的共性指标。7.2 评估指标计算 保护成效评估得分由保护面积指数(EA)、用地性质指数(EL)、生态功能指数(EF)、管理能力指数(EM)、特色指标指数(EC)5 个分指数的得分,以及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件扣减分值(SJ)组成。部分二级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录 B,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录 C。7.2.1 保护面积指数计算方法 7.2.1.1 指标
14、对应分值 保护面积评估指标对应分值,见表 2。5 表 2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保护面积指标打分表 类别 评估指标 指标权重 指标对应分值 指标 分值 15 分 13 分 11 分 9 分 一票否决 保护面积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 1 X1.05 1.025X1.05 1.005X1.025 1X1.005 X1 7.2.1.2 计算方法 保护面积指数计算公式(2):保护面积指数()=1 (2)式中:EA保护面积指数;EAi保护面积类第 i 项指标得分;W指标权重;i指标序号;n指标数量。7.2.2 用地性质指数 7.2.2.1 权重及对应分值 年度评估中用地性质各项评估指标权重及对应分值见表
15、3。表 3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用地性质指标打分表 类别 评估指标 指标权重 指标对应分值 指标 分值 沿海地区 内陆地区 45 分 36 分 27 分 18 分 0 分 用地性质 人类活动影响面积 13 13 X0.985 0.985X0.995 0.995X1.005 1.005X1.015 X1.015 生态修复面积比例 29 13 X1.015 1.005X1.015 0.995X1.005 0.985X0.995 X0.985 自然生态用地面积比例 29 13 X1.015 1.005X1.015 0.995X1.005 0.985X0.995 X0.985 海洋自然岸线保有
16、率 29 0 X1.05 1.025X1.05 1.005X1.025 1X1.005 X1 6 五年评估中用地性质各项评估指标权重及对应分值见表 4。表 4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五年评估用地性质指标打分表 类别 评估指标 指标权重 指标对应分值 指标 分值 沿海地区 内陆地区 20 分 15 分 10 分 5 分 0 分 用地性质 人类活动影响面积 25 12 X0.985 0.985X0.995 0.995X1.005 1.005X1.015 X1.015 生态修复面积比例 15 14 X1.015 1.005X1.015 0.995X1.005 0.985X0.995 X0.985 自然生态用地面积比例 15 14 X1.015 1.005X1.015 0.995X1.005 0.985X0.995 X0.985 海洋自然岸线保有率 15 0 X1.05 1.025X1.05 1.005X1.025 1X1.005 X1 7.2.2.2 计算方法 用地性质指数计算公式(3):用地性质指数()=1 (3)式中:EL用地性质指数;ELi用地性质类第 i 项指标得分;W指标权重;i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