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122017 代替 HJ/T 2122005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 传输标准 Data transmission standard fo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s of pollutant 2017-04-24 发布 2017-05-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2122017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7 年 第 15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规范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工作,现批准污染物在线监控(
2、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以上标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2005 年 12 月 30 日批准、发布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05)废止。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4 月 24 日 HJ 2122017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术语和定义.1 4 系统结构.3 5 协议层次.4 6 通信协议.4 7 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与数采
3、仪的通信方式.1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循环冗余校验(CRC)算法.1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常用监测因子和设备信息编码表(可扩充).1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通信命令示例和拆分包及应答机制示例.30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污水、烟气污染源监测点主要污染物计算方法.54 HJ 2122017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规范数据传输,保证各种污染物监控监测仪器设备、传输网络和环保部门应用软件系统之间的连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数据传输过程的数据格式和代码定义。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4、C、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是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5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扩充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增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传输;新增了数据采集传输仪与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之间的数据传输通信协议;新增了现场机与上位机之间的数据传输网络;修改了设备唯一标识 MN 描述;修改了是否拆分包及应答标志 Flag 描述;删除了报警相关的字段对照表中字段、命令字、通信示例;增加了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规则;明确了系统编码的分类,对扩充部分进行
5、了定义;明确了命令的分类,扩充了命令;在代码定义章节中扩充了执行结果定义表;在代码定义章节中扩充了请求返回表;新增了实时数据标记定义表;在附录 A 循环冗余校验(CRC)增加了算法示例;扩充了水监测因子编码表和气监测因子编码表,引用并定义了新的污染物编码,单独列出了声环境监测因子编码表;新增了污水排放过程(工况)监控处理工艺表 污水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表 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处理工艺表 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表 现场端设备分类编码表 现场端信息分类编码表 现场端信息编码表;完善并扩充了各条命令的通信过程示例;新增了污水、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均值的计算方法;新增了垃圾
6、焚烧中关于炉膛焚烧温度的监测因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废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4 月 24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2122017 1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规定了传输的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
7、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格式,给出了代码定义,本标准允许扩展,但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标准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本标准还规定了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之间的数据传输格式,同时给出了代码定义。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6706199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GB/T 195822008 基于 Modbus 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HJ/T 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排放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HJ 5242009
8、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HJ 5252009 水污染物名称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s of pollutant 由对污染物实施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的仪器设备、数采仪、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3.2 监控中心 monitoring center 安装在各级环保部门、通过传输网络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并对其发出查询和控制等指令的数据接收和数据处理系统,包括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等,本标准简称上位机。3.3 在线自动监控(监测)设备 online monitoring equi
9、pment 安装在污染物监测点现场及影响污染物排放的工艺节点,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过程参数并完成与上位机通信传输的设备,包括污染物监控(监测)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本标准简称现场机。HJ 2122017 2 3.4 数据采集传输仪 equipment of data collector and transmission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传输通信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programmable automation controller,PAC)或可编程控制器(progra
10、mmable logic controller,PLC)等,本标准简称数采仪。3.5 污染治理设施 equipment of pollution treatment 用于治理污染物所需的设备、装置等,统称为污染治理设施。3.6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过程监控)process monitoring 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以下简称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包括诸如流量、温度、含氧量、压力等之工艺参数和诸如电流、电压、频率、转速等之电气参数)进行的监测;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和末端监测数据,全面监控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情况,判定污染物排放监
11、测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本标准称为排放过程(工况)监控。3.7 清洗 clearance 在线监控设备在测试样品前,采用清水、水样、化学药剂等对进样管路及测量主体部件进行清洁润洗工作,以保障测量数据准确性,这个过程称为清洗。3.8 反吹 blowback 在线监控(监测)仪器在测量过程中,为防止测量回路出现堵塞或测量回路不通畅影响测量结果,采用高压气体对测量回路定期自动进行吹扫,确保测量回路的畅通,这个过程称为反吹。3.9 超标留样 sampling for overproof 污染物排放超标时触发自动采样设备采集污染物样本的过程称为超标留样。3.10 零点校准 zero calib
12、ration 采用零点校正液作为试样进行测试,在线监测仪器的指示值校准为零,这个过程称为零点校准。3.11 采样周期 sampling cycle 对于非连续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相邻两次采样之间的时间间隔称为采样周期。3.12 比对采样 comparison sampling 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采用标准样作为试样进行测试,验证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监测结果准确性的过程称为比对采样。3.13 量程校准 range calibration 采用量程校正液(或标准气样)作为试样进行测试,相对于在线监测仪器的测定量程,将仪器指示值校准为量程值,这个过程称为量程校准。3.14 即时采样 i
13、mmediate sampling 对于非连续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通过上位机发送指令使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立即进HJ 2122017 3 入采样测试的过程称为即时采样。3.15 出样时间 sampling time 对于非连续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从采样开始到产生测量结果所用的时间,称为出样时间。4 系统结构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从底层逐级向上可分为现场机、传输网络和上位机三个层次。上位机通过传输网络与现场机进行通信(包括发起、数据交换、应答等)。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有两种构成方式:1)一台(套)现场机集自动监控(监测)、存储和通信传输功能为一体,可直接通过传输网络与
14、上位机相互作用,如图 1 所示。图 1 系统构成方式 1 2)现场有一套或多套监控仪器仪表,监控仪器仪表具有数字输出接口,连接到独立的数据采集传输仪,上位机通过传输网络与数采仪进行通信(包括发起、数据交换、应答等),如图 2 所示。上位机 传输网络 现场机 数采仪 监控仪器 监控仪器 图 2 系统构成方式 2 HJ 2122017 4 5 协议层次 现场机与上位机通信接口应满足选定的传输网络的要求,本标准不作限制。本标准规定的数据传输协议对应于 ISO/OSI 定义的协议模型的应用层,在基于不同传输网络的现场机与上位机之间提供交互通信。协议结构如图 3 所示。图 3 数据传输通信协议结构 本标
15、准中的基础传输层建构在 TCP/IP 协议上,而 TCP/IP 协议适用于如下通信介质:?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缩写 GPRS)?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Asymmetrical Digital Subscriber Loop,缩写 ADSL)?码分多址(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缩写 CDMA)?宽频分码多重存取(Wideband CDMA,缩写 WCDMA)?时分同步 CDMA(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DMA,缩写 TD-SCDMA)?宽带 CDMA 技术(CDMA2000)?
16、电力线通信(Power Line Communication,缩写 PLC)?分时长期演进(Time Division Long Term Evolution,缩写 TD-LTE)?频分双工长期演进(Frequency Division Duplexlong Term Evolution,缩写 FDD-LTE)?微波存取全球互通(Worldwide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缩写 WiMAX)由上述一种或多种通信介质构成本标准所称的传输网络。本标准的应用层依赖于基础传输层,基础传输层采用 TCP/IP 协议(TCP/IP 协议有 4 层,即网络接口层,网络层,传输层,应用层),TCP/IP 协议建构在所选用的传输网络上,由 TCP/IP 协议中的网络接口层实现与传输网络的接口,本标准的应用层替代 TCP/IP 协议中的应用层(只用其三层),整个应用层的协议和具体的传输网络无关。本标准与通信介质无关。6 通信协议 6.1 应答模式 完整的命令由请求方发起、响应方应答组成,具体步骤如下:1)请求方发送请求命令给响应方;2)响应方接到请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