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197-200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1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我局批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标准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三、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5-2005)四、水质凯氏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6-2005)五、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7-2005)六、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8-2005)七、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05)八、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200-2005)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特此公告。2005年11月9日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