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87-2002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规范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相灿、曹洪法、张宏、赵仁兴、毛节泰、徐南妮。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2年7月12日批准。本标准此次为首次发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