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351-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52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我国生态住宅(住区)的建设水平,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住宅(住区)(H/T351一2007)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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