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明治丧生态殡葬建议书 第一篇:“文明治丧生态殡葬建议书“文明治丧生态殡葬建议书 全市广阔党员、干部: 为积极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气和绿色殡葬新理念,充分发挥全市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气。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适宜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XX县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抗迷信低俗活动。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2、。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党员、干部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江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燃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着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
3、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抗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全市广阔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开展殡葬活动中,树立文明、绿色、节俭的意识,以身作那么,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带头节地生态殡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为建设美丽吉林做出应有的奉献。 第二
4、篇:全市“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建议书全市“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建议书 全市“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建议书 广阔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我们建议: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的祭扫方式,以健康、文明、安全、低碳的形式祭奠先人,提升xx“国家卫生城市形象,争当文明市民。 一、倡导“平安过清明 清明期间,XX县区重点区域短时间内祭扫人流、车流大量涌入。广阔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路线,避开周末、节假日顶峰日,错开上午祭扫顶峰时段,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增强安全意识,照看好身边的老人和孩子,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二、倡导“文明过清
5、明 传统的烧纸、燃放鞭炮等祭扫方式,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我们提倡广阔市民远离在社区摆设灵堂、燃放鞭炮等不文明行为,采用献上一束鲜花、朗读一篇祭文、参加集体追思会等低碳、环保的方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以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 三、倡导“节俭过清明 “尊老爱幼、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提倡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多照料亲人,多关心老人。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后,从俭办丧、文明祭祀,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四、倡导“生态过清明 我们提倡改变传统的骨灰墓葬
6、观念,树立绿色殡葬新风气,积极采用国家推行的树葬、花葬、壁葬、生态景观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倡导不私埋乱葬,不使用封建迷信用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祭扫做起,以生态祭扫、文明缅怀的实际行动,为创立省级文明城市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篇:文明殡葬建议书文明丧葬建议书 尊敬的广阔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为进一步革除丧葬礼俗陋习,推进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我镇绿色、惠民、阳光文明丧葬改革,根据县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走廊创立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本县“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特向广阔广阔人民群众、
7、社会各界朋友们发出此文明丧葬建议书: 一、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老人在世晚辈多关心,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倡导文明科学的丧葬礼仪的优良传统,从俭办丧事,死后不搞假孝敬,不借丧葬活动之机摆阔气、讲排场。 二、倡导文明科学的丧葬礼仪。移风易俗,倡导丧葬新风气;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污染环境,不堵塞交通,不在出殡沿线燃放爆竹、散撒纸钱花圈,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自觉维护人居环境,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 三、推进绿色生态的安葬方式。实行火葬,严禁土葬。大力推行公
8、墓内集中埋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提倡将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安置地不设纪念性标志;提倡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严禁乱埋乱葬和违规建墓,积极配合乱埋乱葬整治工作。 四、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安全祭扫方式。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燃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燃烧低俗纸扎祭品等。在祭扫方式上,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无烟上坟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积极参与公祭、共祭等追思活动。 五、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以倡导宣传丧葬文明新风为己任,自觉遵守丧葬礼俗改革的新规定:在操办直系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的原那
9、么,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丧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模范带头,争做文明科学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尊敬的广阔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移风易俗,自觉实行文明丧葬,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的的规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倡导厚养薄葬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建设活力城桥、生态城桥、人文城桥、宜居城桥、和谐城桥作出自己应有的奉献。2023年9月15日篇二:文明祭祀建议书 科学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 建议书 市民朋友们: 清明祭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今年4月3日至5日,是我
10、国法定的清明节假期。为发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传统美德,更好地倡导“文明祭祀、低碳清明新风气,深入开展“爱家乡、爱城市、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2023年清明节到来前夕,区文明办向广阔市民发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尊老敬老,提倡长辈在世时多孝敬,丧葬祭祀时一概从简。 二、崇尚绿色殡葬,促进社会生态文明。进一步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文明新风气,积极参加“骨灰撒散、深埋植树、海葬、生态葬等不占土地或少占土地的新型骨灰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采用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积极开展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祭祀等绿色祭祀,通过献一束鲜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颂
11、读祭文等健康、时尚的方式寄托哀思。 四、摒弃迷信、铺张浪费的祭祀方式。辞别陋习,在祭祀时做到不去道路、社区等公共场所及野外摆祭品、放鞭炮、烧纸钱或点蜡烛;树立科学的祭祀观,破除迷信,做到理性 消费,杜绝攀比心理,力求以肃穆、环保、节约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逐渐摆脱封建迷信的羁绊。 五、积极参与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积极参与所在镇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植树绿化、风筝比赛等活动,走进自然、关爱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做个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实践者、维护者,
12、用科学、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让扫墓的方式更科学、更文明、更健康,让文明祭祀成为清明时尚新风。篇三:殡葬改革建议书 殡葬改革建议书 全县广阔干部群众: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秉承传统、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对殡葬改革共同发出如下建议: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XX省殡葬管理条例的实施,我县遵循“殡葬管理实行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受封建陋习的影响,有的地方在亲人死亡后,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墓,破坏了生态环境;有的地方大
13、操大办丧事,损失浪费严重,给丧属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更有甚者,借此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排成长队,沿街送灵,不仅严重扰民、影响市容市貌,而且给下一代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创和谐江城、生态江城、魅力江城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县殡仪馆已按照“环境园林化、设备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的要求,正在紧张建设当中,方案于今年6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为此,我们向全县广阔干部群众建议。一是充分认识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从自己做起,从家人做起,自觉遵守殡
14、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自觉抵抗丧葬陋习;二是坚决响应各级党委政府推行火葬改革的号召,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的丧葬新风,实行火葬,杜绝土葬;三是顾全大局,从维护江城形象出发,自觉执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XX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殡葬改革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摒弃殡葬陋习,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新风气,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江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做出更大
15、奉献。 县精社文明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民政局 年月日篇四:殡葬改革建议书建议书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积极推动淡溪殡葬改革,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崇尚绿色殡葬理念,根据XX县区殡葬改革条例和XX县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推动殡葬改革规定,现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建议: 一、杜绝新建、翻新(刷白等)、修复私坟。 二、殡期不超过5天。 三、杜绝大操大办。吊唁现场摆放的休息桌不超过10张,置办酒席不超过20桌,用于丧事活动的花圈、花篮总数不超过15个,往返殡仪馆火化的送葬车辆不超过5辆。 四、不施放、悬挂白气球;不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电子花圈车参与办丧、送葬活动。 五、自觉抵抗占用交通道路搭建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吹奏鼓乐、高音播放哀乐等阻碍交通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的行为。 七、自觉抵抗在社区内、道路两旁撒纸钱、燃烧纸扎冥币、搞封建迷信、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行为。 八、杜绝骨灰装棺再葬。 九、不在出殡路线燃放烟花,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