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书会章程最终版 读书兴趣小组章程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建立学习性监狱,形成良好学风,不断提高民警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此方法。 第二条 读书兴趣小组在监狱民警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指导下,以加强民警思想政治水平、岗位技能学习为根本内容,学习方式以分散自学为主,以集中学习为辅。 第三条读书兴趣小组为公益性组织,会内担任职务原那么上无报酬。 第四条 读书兴趣小组采取自愿入会原那么,入会后享受会员权利并承担会员义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 读书兴趣小组实行会员制,由组长、副组长,财务委员、保管委员各1人组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在读书活动中的带头作用。 第六条 读书兴趣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全面管
2、理读书兴趣小组事务,定期筹划、组织读书兴趣小组活动;财务委员负责保管会费,报销购书用款,每半年向会员公开帐务明细,严禁任何挪用、挥霍会费的行为;保管委员负责保管、出借、登记图书。 第七条 读书兴趣小组自觉接受监狱工会的指导,并对读书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场地和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第三章 会员权利义务 第八条 读书兴趣小组会员有权借阅读书兴趣小组所有的任何一本书籍;有权向读书兴趣小组推荐购书书名;有权对读书兴趣小组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推选读书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对读书兴趣小组的经费使用情况、书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退出读书兴趣小组。读书兴趣小组会员有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每半年收缴
3、一次,一次交纳20230元;有义务按规定使用读书兴趣小组的书籍,如所阅书籍丧失或严重破损,应照价赔偿;有义务对读书兴趣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完成读书兴趣小组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 活动方法 第九条 读书兴趣小组参加方法。不管年龄,只要是监狱民警,愿意遵守本制度及有关规定,随时均可报名参加读书兴趣小组。 第十条 读书兴趣小组书籍由全体会员所共有,其来源由两部局部组成,一局部由协会划拨,一局部由会员捐赠。 第十一条 读书兴趣小组应定期开展特色活动,丰富读书兴趣小组活动内容,将邀请专家举办知识讲座,提升会员素养。 第十二条欢迎监狱民警参加读书兴趣小组,欢迎非会员向读书兴趣小组捐书。第十三条 读书兴趣小组应建立书籍目录并定期更新,所有图书加盖“监狱读书兴趣小组印鉴,登记造册。读书兴趣小组及时向会员公布新购书目。会员借阅图书必须登记,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限内免收借阅费,期限外每天交纳0.3元借阅费,确需延期借阅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 非读书兴趣小组会员借阅读书兴趣小组书籍每天应交纳0.5元借阅费,由图书委员代收,每半年向财务委员移交一次,作为购书经费。 第五章 附那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监狱民警职工文化体育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