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分那几类。 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一)家庭申请人主要指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单身子女的家庭; (二)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或离异、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购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购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到达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申请人收入如何核定。 申请人收入指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净
2、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申请人收入指申请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申请人住房建筑面积如何核定。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全部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予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 申请人财产如何核定。 申请人财产指调查期内申请人全部成员名下拥有的实物和货币财产,包括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存款、借出款等。 1、申请人在本市所拥有的各类非住宅房屋及在其他城市所拥有的各类房屋; 2、车辆; 3、股票、债券等投资类财产; 4、购置价格在202300元以上的家用电器、成套家具、金银饰物等; 5、总计202300元以上的银行存款及现金; 6、其他价值较高的财产。 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的面积价格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置局部的面积标准,按照购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与申请人原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核定,超出局部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购置。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哪些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置的面积局部,按照成交价格与购置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存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