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中学实验楼规章制度 1.实验教师(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每天上下午均提早2023-15分钟上班,做好上课准备,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水龙头、门窗。 3.在使用仪器的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仪器,应分清责任,做出妥当处理,并报主管部门。 4.认真做好仪器、资料、设备等的保管工作,每次使用完后应检查去尘,放回原处。 5.购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验收入帐,并计入总帐;购置20230元以上的器材要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对实验材料、维修器件、使用工具应登记备查。 6.每室应建立仪器借出归还登记手册,教师借出仪器应登记,实验后归还,外单位借仪器设备应出具学校证明并报主管负责人批准。 7.管理好使用说明书、帐目等资料。 8.各实验室应在办公室的门外挂牌,假设有事外出应写明去向,以便联系。 9.积极向学校提出改进实验室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方案,不断提高效劳工作质量。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