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0753-20145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5.1照明、信号灯、标志灯及反射装置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2的规定。5.2操作与处置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3及下列规定: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洒水装置)使粉尘的风险减到最小。5.3司机位置路面铣刨机可以不配备司机室。但如果配有司机室,则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4的规定。5.4司机座椅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5的规定。5.5操控装置和指示器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6的规定。5.6启动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7的规定。5.7停机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8及下列规
2、定:一一即使动力装置(发动机)处于运行中,铣刨装置也应能停止;如果设有另外的操作机器的控制装置,该处也应能实现紧急停机。5.8司机位置和维护位置的通道装置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9及下列规定:如果车轮或履带在司机位置和/或通道装置的附近,应采取措施使危险减到最小。如果有防护装置,该装置应符合GB/T8196一2003的第5章和第6章的规定。5.9防护5.9.1通则应符合GB26504一2011中5.10.15.10.3及下列规定。5.9.2铣刨装置5.9.2.1通则铣刨装置应有防护装置,以防止意外的身体接触,并能防止碎屑和零件飞出。防护装置应符合GB/T8196一2003中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防护装置和尾门应与设备保持永久性的连接,即使在其打开时也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