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养老效劳指导意见 为推动社区效劳工作的深入开展,创设社区效劳开展新平台,开辟社会养老福利事业开展新途径,区政府决定,在建设社会养老效劳机构的同时,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效劳,形成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效劳体系。现就开展居家养老效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开展社会福利事业有关政策为依据,针对我区养老效劳事业开展的新情况,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人生活条件为目的,以保障城市“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和低保对象等困难老
2、年人为重点,以政府购置效劳为手段,整合社区资源,构建政府指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居家养老效劳运行新机制。 二、居家养老效劳网络及责任分工 (一)区民政局为居家养老效劳的主管部门。对全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居家养老效劳资金的拨付。 (二)区老年福利效劳协会负责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效劳标准、劳动报酬标准、效劳评价体系,对居家养老效劳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效劳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效劳的技能竞赛、典型经验推广、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区社区效劳中心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完善居家养老效劳的反响、回访、考评、培训等制
3、度。 (四)街道社区效劳中心为居家养老效劳机构,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居家养老效劳从业人员,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效劳,收集居家养老效劳信息,作好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信息工作的根底平台。负责推荐居家养老效劳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效劳对象的信息,协助街道社区效劳中心对资助困难老年人家庭状况的摸底、调查、核实,建立对社区高龄、独居老年人的探望制度。 三、组建居家养老效劳队伍 结合再就业工程,吸纳“4045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志于从事居家养老效劳的各方面人员组成居家养老效劳队伍。同时,积极组织社区志愿者,构建居家养老效劳的实体队伍。居家养老效劳人员要统一服装、持证上岗。
4、各社区居委会要吸纳素质高、有一技之长、愿从事助老效劳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与辖区老年人结成助老效劳对子,定期开展为老效劳和其他公益性活动,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 四、效劳对象范围 户籍和居住地均在区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申请提供居家养老效劳。以下情况,政府将采取贴补的形式送时效劳。 1.社会孤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 2.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不能自理或局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3.9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年度最低工资线的老年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居家养老效劳,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表达,是深化社区
5、效劳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及老年福利效劳协会要加强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出成效。 (二)抓好结合,促进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效劳,要与我区开展的构建和谐社区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社区效劳工作体系,提高社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各单位要通过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积极培育效劳实体,把发挥社会化运作机制和强化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社区效劳业的快速健康开展。 (三)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开展居家养老效劳,是丰富和开展养老效劳体系,打造为老效劳品牌,推进我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开展的创新。全区广阔干部职工和社区工作者,特别是从事社区为老效劳的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总结提高,积极创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居家养老效劳新模式。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