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227-2019引言本导则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中电联标准(2018)248号计划编号T/CEC2092一2018)制定。本导则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总则: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及设施:工程咨询服务策划: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咨询工作:工程准备阶段主要咨询工作:工程施工阶段主要咨询工作:项目收尾阶段主要咨询工作:工程监理管理主要咨询工作:勘察设计管理主要咨询工作;投资管理主要咨询工作;采购与物资管理主要咨询工作;合同管理主要咨询工作:风险管理主要咨询工作;信息管理主要咨询工作:文件与档案管理主要咨询工作以及附录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自觉规范工程咨询服务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市场调研和评估,积极为工程咨询服务的标准化提供依据。本导则可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机构的工作指南,也可作为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策划文件的参考依据。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