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6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工程规划和外部距离,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工艺和布置,危险品储存和运输,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废水处理,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自动控制和电信,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和销毁场,混装炸药车地面站,科研中试线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了协调,体现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规划要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要求及信息化要求。2.对原标准中不适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要求的产品、生产方式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工程建设的需要对海上救生烟火信号等三种产品提出了工程设计安全要求。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现状和技术进步要求,修改了定员的相关规定。4.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现状,对硝酸铵水溶液、无线通信设备、定员监控系统和工业炸药转运等热点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5.新增了科研中试线、覆土库、埋地输油输气管道、风力发电设施的内外部距离等内容。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引入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概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