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说明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6)172号关于印发“二六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主编,具体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务司和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以及国家“中西医并重”等一系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医院建设、使用的经验教训,分析了大量的有关中医医院建筑数据和资料,科学地制定和论证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编制方案,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家有关部门,部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院长,工程咨询、建筑设计和科
2、研管理方面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主要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选址、用地与总平面布置,设备配置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地中医医院建设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对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务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编:10002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111411*1”(2)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3)第四章选址、用地与总平面布置(6)第五章设备配置(7)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8)附录一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组成内容(9)附录二本标准用词说明(10)附加说明(11)附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