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建设2018279号市建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要求,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修订完成了天津市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194-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原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DB/T29-194-2010同时废止。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本规程由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