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仓库、实验室必须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库房 结构应该合理、符合防爆的要求。 2、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贮存,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 间留有通道及通风口,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 3、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爆品,不得堆放在 露天或高温地点。 4、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 品应隔离储存。 5、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挥发的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燃烧、爆炸。 6、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吸烟。 7、易燃易爆物品仓
2、库、实验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结 束后,进入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8、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指派专人保管和发放。 2023、使用部门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平安防范措施,杜绝治安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 1、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 性等化学品贮存在同一库房。 2、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 3、建立健全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必须认真检查 登记,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 因,及时报告,有毒有害物品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 4、有毒有害物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有害物品库绝对平安。 5、有毒要害物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方案管理,使用负责人应严格履行有毒要害物品领用审批手续,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