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指导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卫生厅、教育厅有关医疗卫生系统、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等教学单位控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市2023年度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2023年度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程工作方案。 一、预期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有关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加快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稳固和开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成果; (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学校控烟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校控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指导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和其他重点场
2、所开展无烟环境的建设。 二、工作范围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教育系统按标准要求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并在各机关中倡导开展无烟机关建设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干预活动 1.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23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2023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在稳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成果的根底上,进一步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禁烟工作,建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复审机制。 2.进一步标准无烟环境的建设。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建设无烟环境,建立“领导带
3、头、制度先行、奖惩清楚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表规定的方法和内容,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将定期对全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禁烟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填表1)。 3.加强戒烟门诊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与烟草烟雾危害预防控制关系密切的科室、病区(如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的主管领导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指导。市人民医院要建立一个标准的戒烟门诊室,完善戒烟门诊根本设施,为吸烟者提供标准的戒烟效劳。 四、督导和评估 督导将依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和省卫生厅、教育厅等部门颁发的有关医疗卫生系统、学校系统禁控烟的规定和要求,对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和无
4、烟机关参考标准,采取明查或暗访、社会舆论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的禁控烟工作。督导检查,覆盖率以镇为单位达100%,督查频率不少于2次。 督导评估活动将进行全程记录,严格按照督导评估表的内容和分值进行评估,督导评估的过程材料和评分表存档备上级检查时用。 我市两次督导评估情况的阶段性小结分别于7月25日和10月25日前报市。 五、时间进度安排 1.2023年5月底前,将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无烟单位的建设和稳固工作; 3.2023年6月7月,将组织开展第一次暗访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对本阶段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将小结材料分别报市; 4.2
5、023年511月,接受省组织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的建设情况开展暗访、督导和调研活动; 5.2023年10月底前,将组织开展第二次暗访和督导; 6.2023年11月上旬,完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的总结评估报告,分别报市; 六、控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管理,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将成立本工程的工作班子,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部门合作,推进齐抓共管。禁止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吸烟,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各级要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止烟草烟雾危害的宣传教
6、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气氛,创造支持性社会环境,并通过卫生、教育以及政府其他各部门的率先垂范作用,推动控烟工作向更深层次开展。 2.加强督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卫生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禁控烟制度,建立责任制体系,实行必要的奖惩,稳固和开展全系统禁控烟工作成果;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学校控烟工作力度,建立学校控烟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并针对存在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把学校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市疾控中心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好并指导各学校、机关控烟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内容总结(1)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指导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卫生厅、教育厅有关医疗卫生系统、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等教学单位控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市2023年度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2023年度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程工作方案(2)市人民医院要建立一个标准的戒烟门诊室,完善戒烟门诊根本设施,为吸烟者提供标准的戒烟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