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灭火器材治理规定 1 目的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确保初期火灾的及时扑救。2 范围适用于公司挪动式灭火器材的治理。3 职责3.1 平安环保处负责灭火器材的监视治理。3.2 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灭火器材的申报、配置和日常治理。4 定义5 工作程序5.1 各单位按标准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中灭火器材的配置执行三同时“原那么。5.2 灭火器材应固定摆放,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阻碍平安疏散;室外手提式灭火器统一放入器材箱;器材箱内整洁、无杂物。5.3 灭火器材治理责任到人,落实日巡查与月检查,每月检查情况在消防器材检查表上标明,检查人签名确认。5.4 各单位不得挪用、拆卸
2、、损坏、丧失灭火器材;不同品种的灭火器材不得混放。5.5 新购置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正常使用期为5年;到期灭火器必须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放空药剂。5.6 各单位灭火器材到期更换,需报平安环保处备案。购置灭火器材应向有专业资质的灭火器材消费厂家或销售单位购置。使用灭火器材,需向平安环保处书面说明使用缘故,然后进展购置补充。5.7 平安环保处对各单位灭火器材的日常治理进展监视检查。5.8 违犯上述规定按公司三基及岗检工作治理细那么进展考核。6 相关文件6.1 集团公司消防平安治理规定、消防达标规定6.2 三基及岗检工作治理细那么6.3 消防治理考核规定7 相关记录防火档案8 附加说明本规定由平安环保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