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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做好创业带动就业通知范文.doc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642997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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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做好创业带动就业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推进创业促就业全民行动,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减负措施,努力稳定就业岗位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各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在岗培训和人才储藏,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职工待岗的,应向待岗期间的职工发放待岗根本生活费。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的,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缺乏局部可在严格标准

2、和程序的前提下,给予差额30的补助,补助资金从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县内暂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在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年内,全县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局部费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一二类风险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0.1个百分点,三类风险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0.4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下调0.1个百分点;上述保险费率下调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方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适当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额度

3、不超过2023年度失业保险费征收额的25。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上述两项补贴中的一项;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四)企业拟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虽裁减缺乏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切实保护劳动

4、者合法权益。 二、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按照非禁即可的原那么,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除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筹建登记外,其他只要不涉及安全、环保、节能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均可准予办理筹建登记。对城乡劳动者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鼓励和引导农民工队伍组建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适当降低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准入门槛,到达资质条件中相关人员数

5、量标准的70,即可批准。 (二)放宽对创业主体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冠名的限制。对共同出资设立科技、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首期出资到达1万元即可登记;除第一年内出资不少于3万元外,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设立科技、环保、节能、种养殖业型一人,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下的,首期出资到达2万元即可登记;除第一年内出资不少于10万元外,其余出资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人可以用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占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非货币财产作为注册资本登记。创业主体可按规定自行选择标准的名称、字号。 (三)积极为创业项目

6、提供贷款扶持。县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按?公安县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方法?公政发202346号和?公安县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实施方案?公政发15号有关规定,申请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或农民工回归创业扶持项目贷款;其中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免除反担保;对经审查合格,且由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创业项目,县信用联社应及时放贷。 (四)严格执行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的税收政策。将全县个体经营者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对城乡劳动者创办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将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口、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

7、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审批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前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

8、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五)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属于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创业就业水平 (一)完善创业指导效劳体系。建立县创业指导效劳中心,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查询、政策咨询、创业见习、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后续跟踪效劳等一系列创业指导效劳;建立

9、社区创业基层效劳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在创业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与创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对接工作,畅通县乡镇社区创业人员的信息双向沟通渠道;建立有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工商、税务、金融、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指导团队,有针对性地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市场分析、开展规划、融资管理、法律援助等效劳。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培训。根据不同群体创业需求,采取案例剖析、政策讲解、创业人员现身说法、边培训边实践等教学方法,为创业人员提供个性化辅导。推行校企合作模式,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探索建立创立培训机构、社区效劳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间的联动机制。 (三)强化农民工技

10、能培训。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方案、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星火科技培训、雨露方案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农业技能。对青年农民工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强化职业技能实训,使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项职业技能。 (四)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培训补贴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准备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并到达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按每人400至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11、职业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对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认真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根本稳定,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开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

12、要意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效劳,为需要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并认真落实创业和就业相关政策;县宣传部门要深入宣传国家关于扩大就业的政策,广泛宣传创业及就业先进典型,引导各类城乡劳动者增强就业信心,激发创业热情,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创业的良好气氛;县开展改革部门要将以创业带动就业纳入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和年度方案,并积极争取相关项目,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县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筹集用于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资金,及时审核拨付各项补贴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效劳经费;县信用联社要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简化贷款业务流

13、程,为创业人员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效劳;县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帮助创业人员妥善解决生产经营场地等问题;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及时为创业人员办理税务、工商注册登记,并认真落实创业及就业税费减免政策;县环保、卫生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创业项目办理环保审批、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方面手续;县教育等部门及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大力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残疾人等人员就业与创业。各乡镇要认真履行促进就业的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并组织所辖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积极提供创业和就业效劳,形成各自工作特色,不断提高本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水平。县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全县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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