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范文:县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标准化建设问题的思考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执法监督是其主要工作职责。执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不但是宪法赋予的荣耀历史使命,也是我国现阶段政法工作的客观需要。1998年,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随之全面铺开,并逐渐成为党委政法委的一项根本职能和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十年的实践,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的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的地位和作用存在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缺乏标准化的机制保障等原因,使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突出问题,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已经不能适应
2、新形势下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要求。 一、新形势下标准和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重大意义 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切实加强党对政法机关和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范文top20230加强党对政法机关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主要表达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同时加强对执法活动、执法行为的监督。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是党对政法工作实施领导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其监督的对象是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监督的内容是执法活动、执法行为,监督的目的是要从深层次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监督不力问题
3、。 二是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需要。从总体上看,政法队伍和执法状况是好的。但是,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乱纪,甚至司法xxxx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干警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事情时有发生。加强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有利于从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中发现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从而研究制定对策,加强队伍建设,遏制司法xxxx,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需要。在我国的司法体制中,虽然设定了监督制度,但还很不完善。而这时候,党委政法委那么可起到支持和弥补作用。 政法委虽然不是司法职能机关,但它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执法监督上有自己的优势。在其他监督难以取得实效的情况下,加
4、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执法监督,对消除当前司法xxxx问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认识存在误区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实践中,少数政法领导干部和局部干警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和错误倾向,认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是对司法独立的干预,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与司法独立对立起来,拒不接受党委政法委的监督。 二是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执法监督依据。虽然中央政法委于199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使各级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有了根本依据,但是该意见是粗线条的规定,注重宏观上的把握,缺乏微观上
5、的细那么,针对性弱、可操作性差,使各级党委政法委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感到无所适从。 三是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其他方式监督配合不够,形不成合力。人大的监督和司法监督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的监督形式,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作为二者补充的党的监督(政法委执法监督)往往是单兵作战,没有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建立起密切联系,无法发挥优势互补,以致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难以产生最正确效果。 四是执法监督职权不够充分。中政委的意见仅规定了五项职权且比较空泛,没有规定调查权和对责任者追究权等执法监督必备的重要职权,行使起来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效果,这些职权显然不能适应当前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 六是缺乏奖惩机制。奖惩者,权力之柄也。党委政法委负有协管干部的职责,但目前实际是,在干部考察、选任和班子配备上,主要是政法各部门提出意见,报党委组织部门研究、考察、任命。即使党委政法委参与组织部门的考察,但也起不了决定作用;对中层干部的任免由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决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完全把党委政法委排除在外。可以说政法委在协管干部上形同虚设,在政法干警的奖励层面上职责全无。同时党委政法委没有纪检监察机构,在干警发生问题时不负有查处职能。奖励和惩罚职能的缺失使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举步维艰。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