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查证事故现场 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吗? 征询:今年8月,我在重庆巴南区内环高速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因天色已晚,担忧高速发生二次事故,便联络拖车到4s店维修,随后给保险公司报了案。后保险公司告知,在现场找不到碰撞物及相应的结合点,无法查明事故缘故,便向我出具拒赔通知书。请征询无法查证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吗? 重庆江津区 龚某答:按照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明白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成心或者因严峻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缘故、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局部,不承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投保人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知保险人到达事故现场,以便保险人可以充分查明事故发生的缘故,确定保险责任范围,既保证了公正、透明理赔,也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机动车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假设擅自撤离现场,未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进展现场勘验,且未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或者交管部门等对事故现场进展事故认定,导致保险事故的缘故和详细性质无法确定的,保险公司有权利回绝承当赔偿责任。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