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工作参考方案(1)一、被派遣者档案治理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纳被派遣者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用工单位或)统一治理形式。主要内容有:(1)及时为被派遣者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2)及时为新招聘被派遣者办理招工备案手续;(3)受委托办理郑州市外地被派遣者城市治理的各种证件;(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期间计算工龄等;(5)派遣协议到期,依照用工单位和被派遣者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二、用工单位需要做的工作(1)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标准用工,承当被派遣者的各项费用。(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展,应
2、标准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治理制度,负责对被派遣者进展岗位培训及相应的技能培训。(3)施行劳务派遣后,用工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被派遣者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分机制给用工单位制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分标准,对被派遣者进展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分。三、用工单位需承当的费用用工单位的开支工程有:被派遣者工资、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外地人员委托办理的城市治理各种证件手续费、劳务派遣业务治理费和相关税金、行政收费等。四、被派遣者是否随意辞退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对发生的情况,能够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当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而能够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被派遣者。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用工上岗协议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提早解除用工上岗协议的被派遣者,应依照劳动合同法,对符合经济赔偿条件的被派遣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并不得违背劳动合同规定,提早解除该类被派遣者的用工上岗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