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777993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3年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23年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23年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23年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2023年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XX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燃煤污染控制专项实施方案和XX县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煤炭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全面提升我县燃煤管控水平,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以“1万户居民冬季采暖煤改气、煤改电为重点,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不断提升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水平,全面建立对煤炭生产、经营、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多措并举强化燃煤污染防治,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集中供热普及率到达xx%以上;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散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只降不升。 三、重点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XX县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中关于燃煤污染控制的重点任务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目标明确化、任务清单化。 (一)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 1.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到达xx%以上(责任单位:住建局)。 2.县城要在7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扩展和管控燃料目录调整,并全部取缔“两供区内燃煤设施(责任单

3、位:环保局)。建成区外未实现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的其他区域,鼓励使用清洁燃料,禁止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xx%的民用散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7月1日前,依据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方法(发改环资(2023)2984号),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发改环资(2023)2023xx号)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全县煤炭压减替代工作方案,明确替代区域、领域、方式及压减量(责任单位:发改局牵头、经信局、财政局、环保局、统计局配合)。 4.加快推进冬季取暖“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发改、经信、住建、电力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按照

4、XX县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快开展散煤污染源调查,摸清底数,按照宜气那么气、宜电那么电的原那么,积极与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对接,落实“确村确户工作,进一步明确改造总量、改造方式、时间进度、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于7月xx日前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制定全县“煤改气总体方案,并协调供气企业保障气源。经信部门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制定全县“煤改电总体方案,协调供电部门做好电网扩容改造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完善热力规划,积极改造现有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优化供热管网布局,优先开展集中供热。 7202

5、3月份,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提早进行技术路径确定及设备选型,加快城乡配套输配电线路和燃气管网建设等,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供电公司)。 (二)加快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改造 5.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环保、住建等部门及各乡镇要深入开展辖区燃煤锅炉的摸底调查工作,制定燃煤锅炉年度淘汰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淘汰范围、替代方式、撤除时限、责任人等,并公布淘汰清单,7月6日前报送至环保委办公室。9月底前县城建成区2023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必须全部完成淘汰。2023月底前,完成“煤改电、“煤改气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土小燃煤设施的淘汰取缔

6、工作。各乡镇要建立燃煤锅炉动态工作台账,确保淘汰一台,核定一台,销号一台。燃煤锅炉撤除原那么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撤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主体撤除的,要切除上下水和电路,撤除鼓风机、电机等主要配套设备,做到断电、断水(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在陶瓷、玻璃、铸造、建材、制革、制药等行业,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要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强化燃煤锅炉污染排放监管。7月7日前,制定在用燃煤锅炉对标改造方案,明确改造清单及完成时限,确保9月底前全

7、县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到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23)确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款要求予以撤除。全面清查全县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及与环保部门联网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安装或实现联网的企事业单位,要公布名单,跟踪督办,限期完成(责任单位:环保局)。 (三)加强工业燃煤污染控制 7.实施工业燃煤设施对标改造。强化工业燃煤污染对标治理,按照XX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方案实施方案(晋市环发(2023)89号)有关要求,系统深入开展摸底

8、排查、监测及评估、查处整改等工作,确保钢铁、焦化、火电、煤炭等重点行业所有工业企业按期实现达标(达特别排放限值)排放(责任单位:环保局)。 8.重点行业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全面落实XX县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关于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等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及钢铁、电解铝、化工类企业生产调控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错峰生产方案,按时限要求逐级完成备案工作。供电公司要按照工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责任单位:经信局、供电公司)。 企业错峰生产要求要依法合规纳入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四)加强储售煤场管理 9

9、.加强储售煤场监管。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储售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清理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售煤场。对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储售煤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保存的储售煤场要按照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标准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23)20232号)要求实施改造,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商质监局、环保局)。 (五)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2023.加强燃煤设施执法监管。各乡镇要对民用及工业燃煤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大对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于治污设施未建成

10、或不正常运行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未安装或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要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对已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工程环评批复中关于清洁燃料使用的有关要求,杜绝以煤代气(电)等能源逆替代,一经发现,从严处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环保局)。 11.强化劣质煤管控。严格监管煤炭经营企业销售散煤的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煤炭的单位及个人。依法取缔非法营运售煤点,严厉打击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的行为。在县城主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线设

11、置散煤治理环保平安检查站,严禁拉运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的运输车辆进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禁止供应和使用抽检不合格的型煤等清洁燃料,对配送的清洁燃料进行抽查检查,对灰分、硫分等指标不达标的,倒查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严肃问责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环保局、煤炭局、工商质监局)。 (六)提高燃煤污染综合管理水平 xx.建立二氧化硫浓度预警机制。结合全县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对辖区内二氧化硫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编制二氧化硫排放源清单,提高二氧化硫精准防控能力。要建立二氧化硫浓度预警信息平台,加强二氧化硫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当监测小时浓度值超过5微克/

12、立方米且预测短期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环保局)。 13.加快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XX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修订及评估审核工作,细化重污染天气燃煤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工地和单位生产工序,明确生产负荷和减排比例,确保措施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要强化应急预案减排措施的落实,加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催促工业燃煤设施按照要求实施限产限排,有效降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机构,实施统筹推进,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清单、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13、等。 (二)强化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那么,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催促各乡镇、社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对网格化监管流于形式、工作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调度通报制度。从6月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于每月1日前将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按要求报环保委办公室及相关牵头部门。环保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播送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优势,传播宣传控制燃煤污染的重要性,定期公布燃煤污染控制工作进度,设立违法燃煤行为曝光台,曝光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动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气氛。 第8页 共8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