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各项会议制度 1、实行党委书记办公会、主任办公会和党委会议(党政联系会议)等会议制度。周一上午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例会时间。 2、党委书记办公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参加。书记办公会原那么上每周四上午召开。 每次书记办公会正式召开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将会议拟定审议的内容分送正、副书记思考。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讨论的有关问题提交党委会、教委办公会研究决定。 3、教委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委员组成。由党委书记或者党委书记委托一名领导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指示决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由教委党
2、委书记召集全体委员参加,研究决定事关全区教育工作重大事项的会议。 4、教委主任办公会议。区教委主任办公会议由教委主任主持召开,教委副主任、进修学校校长参加,负责处理教委日常行政工作的会议。原那么上每周一下午召开。 5、教委扩大会议。由教委主任主持,各副职领导、各科科长、进修学校校长参加。原那么上定于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各部门工作方案的落实、开展情况;协调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重要问题;部署安排狭义阶段主要任务;研究、讨论全委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 6、以教委名义召开的大会。教委及其有关科室以教委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大会、书记校长会,由党委书记、教委主任批准后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
3、:部署涉及全系统的重要专项工作。 7、部门专题会议。由各科室组织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审批,报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原那么上周一至周三不得组织全系统的会议。 8、加强会议的审核协调,严格会议请假制度。教委各类会议必须做到会前准备充分,凡应上交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主管领导应事前同会议主持人进行磨合,经主持人同意后上会研究。需要会议决策的议题提交人应拿出相关方案。凡属主管领导职责权限范围内决定、审批的事项,或会前未经协调的事项,不安排上会讨论研究。党委、教委领导及各科(部、室)负责人接到会议通知,应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会议。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