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锦集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化人心,合同的运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削减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办公室王秘书为大家整理的反担保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反担保合同 篇1编号: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居处: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依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托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供给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全部的或个别全部的、现在全部的及将来全部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供给反担保。甲
2、乙丙三方经协商一样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乙方情愿依据?保证合同?和?托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依据?保证合同?以及?托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担当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需马上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其次条:反担保保证方式1、如乙方为多人,那么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
3、的影响。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担当无限连带责任。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那么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担当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恳求乙方先行担当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恳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担当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状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旧
4、有效。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实力、自然灾难等而受影响。第五条:声明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清晰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运用用途等状况。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供给超出其自身负担实力的担保。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供给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
5、督和检查,并赐予帮助和协作。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以下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刚好书面通知甲方: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务;3、乙方出现严峻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担当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供给抵押、质押担保;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状况。四、乙方在发生以下任一状况之前,必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照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
6、才能付诸实施: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3、其他须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供给超出其自身担保实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实力的方式处置资产。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乙方发生以下任一事务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二、违约处理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限
7、期订正违约;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假设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那么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3、甲方有权实行的任何其他措施。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实行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第八条:权利的保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实行行动的权利。第九条:通知如乙方变更地址、 和
8、 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那么,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必需运用中文。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说明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本钱合同的组成局部。2、本合同的说明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目的、所运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恳信用原那么,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乙方为多人而只有局部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第十三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
9、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补充条款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 签字乙方:签字;签字;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 签字签字日期:反担保合同 篇2抵押人:_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依据 (以下简称借款人/托付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 的?托付担保协(以下简称债权人/受益人)的 贷款 (贷款/履约/其他)供给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抵押条款。第一条、本协议项下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受托人于 年 月 日向
10、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中的规定,因乙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托付人)向元的 贷款 (贷款/履约/其他)。其次条、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名称: 。 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 车驾号: 。 面积/数量: 。 抵押物评估值: 。 全部权人: 。 所在地: 。第三条、本协议下的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中的(币种)人民币(金额)$projectHtDVO. signSum 万元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
11、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如本协议下抵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金额时, 甲方承诺在抵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反担保的主债权担当责任。第四条、抵押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托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归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全部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协议达成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内亦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全部抵押物的全部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全部权证书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第六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全部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
12、、全部权或运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状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第七条、抵押物总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 万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暂作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 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第八条、在抵押期内,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第九条、假设托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担当代偿
13、责任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二十一条规定之方式折价、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第十条、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状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假设上述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缺乏以担保乙方债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供给与缺乏局部价值相当的担保物。第十一条、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帮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
14、交由乙方保管。第十二条、抵押物的询问、公证、见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凡属正在运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如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转入乙方账户。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必需供给相应的反担保,否那么无效。第十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担当。第十五条、在抵押期间,抵押物
15、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或其他影响抵押物价值改变的状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限在5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供给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第十六条、在抵押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其次十一条之规定马上行使抵押权:1、托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托付人/借款人未根据与乙方签订的?托付担保协议书?履行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4、甲方或托付人/借款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的;5、托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