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馆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中央补助我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以下简称“两馆建设)资金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文化部关于“x期间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通知和国家关于根本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两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国家补助资金,实行定额补助、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方法。补助范围为已列入国家“x期间补助规划的有馆无舍或馆舍面积低于300平方米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 第二条省文化厅负责该专项补助资金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工程申报程序。列
2、入建设规划的工程,由工程所在县计委和文化部门在每年年底之前,将下一年度的工程建设方案报市州计委和文化局审核,然后报省计委和省文化厅。省里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本着突出重点的原那么,确定下一年度工程方案,并上报国家计委和文化部。 第四条工程申报内容。已列入国家补助规划的“两馆建设工程,申报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工程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及用地状况、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间、总投资、拟申请专项投资资金数额、县级政府配套资金承诺; (二)当地计委的立项批文; (三)工程建设的设计方案、预算、施工合同; (四)工程建设开工许可证。 第五条建立工程法人责任制,实
3、行工程建设任务目标责任制。各工程所在县(市)文化局主要负责人为工程实施责任人,并对本工程建设内容、规模、投资等负全责。建设过程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规模、标准要切合实际,不留资金缺口。 第六条工程监督和管理 (一)实行报审制度。每一个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报省计委和省文化厅会审,方案通过前方可实施。 (二)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工程开工后,每半年向省计委、省文化厅报告工程进度,以便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按进度拨付资金。 (三)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完工后,要向省计委、省文化厅报送建筑外形、内部主要功能布局照片资料、资金决算表和工程竣工验收报
4、告一套。省计委和省文化厅也将视情况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 第七条资金管理 (一)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的,将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 (二)工程建设以当地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为主,并限期投入,省计委、省文化厅在接到国家专项资金通知后,按工程进度下拨。 (三)已批准的建设工程,在一年内未开工或地方资金不到位的,那么停止拨付该工程的补助资金。 第七条“两馆设施建设是社会公益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局部,地方政府要为其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征地、拆迁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八条罚那么 (一)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定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首先追究工程负责人的责任。 (二)凡未按批准的方案、内容建设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并取消专项补助资金。 (三)凡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那么暂缓或停止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四)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县(市),今后不再安排其他专项补助资金。 第九条本方法由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