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平安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方法 桥上乡人民政府 平安生产工作目标 考 核 办 法 桥上乡 平安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方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全乡平安生产社会稳定工作。 一、工作目标(20230分) 1、各行政村、各景区负责所辖区域内平安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平安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平安生产监管体系。(15分) 2、加大对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支持配合乡政府履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2023分) 3、按时参加乡政府召开的平安工作会议,并对本村平
2、安工作情况按时上报。(2023分) 4、每月召开一次平安工作例会,分析、布置、催促、检查本地区防范平安事故工作,及时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15分) 5、进一步深化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关闭取缔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经营网点。(15分) 6、加强综合性的平安生产大检查,一年不少于四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平安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积极 进行治理整改,防止发生平安事故。(15分) 7、要制定本辖区内重大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2023分) 8、发生事故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不报,并积极组织处理。(15分) 二、工作考核 1、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小项得分(负分累计计算)累加得出总分。 2、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先进单位,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完成平安生产考核指标单位,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 3、在工作中有创新,工作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加5至2023分。 桥上乡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