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思考 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思考【摘 要】农民工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奉献,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不仅推动了城镇化的快速开展,而且也带动了农村经济的繁荣,然而他们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却被无视甚至被侵害,而在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诸多现象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尤其值得我们深思。为了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有必要培养其自身的权利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拖欠;制度 一、农民工的概念 “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改革开放浪潮的一种反映。顾名思义,“农民工是两种身份结合的产物,即“农民工既是“农民又是“工人。农民群体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
2、开创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于1984年开始推进的城市体制改革,壮大于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过去的20多年里,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迅速开展,对我国的城乡经济结构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二、农民工问题的具体表现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与制度改革措施。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进城务工遭歧视,正当权利受侵害以及就业技能低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调整。但总的看来当前仍存在一些农民工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农民工工资待遇和劳动环境存在严重问题,工资水平低下,欠薪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一些企业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导致农民工工资一直
3、停滞不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农民工工资实际就是负增长。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许多企业因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高,刻意拖欠他们的工资。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农民工处于城市的边缘状态,他们所从事的一般是技术含量较低的脏、累、险、重的活并且农民工的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但他们所获得的工资并不与此成正比,还经常会发生被拖欠工资的问题。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社会保障缺失 农民工劳动市场供过于求,而且农民工大局部文化水平较低,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许多企业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即使签了也是仅仅强调农民
4、工的义务,当发生纠纷时,农民工一般是受害者,最为典型的就是雇主成心拖欠和拒付工资的现象,到头来还是农民工自己买单。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屏障,但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难以适应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农民工各项社会参保率低,难以享受根本的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权益。三、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一农民工社会地位处于劣势,法律意识淡薄 外出务工的民工,大多数都是没有一定社会背景和经济根底,也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缺乏相对的劳动法律知识,他们孤身一人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其社会地位显而易见,正是这样弱势的社会地位使拖欠者无所顾忌,而且大多用工单位无工会组织。我国现在的用工现状是人多岗位少,农
5、村人觉得在城市能有一份工作已经很不错了,由于没有地位没有知识,也就不敢与他人斤斤计较,少惹是非为好。二工资支付制度不标准农民工工资一般都以年为单位支付,现在的大多数农民工工作单位都是建筑施工企业,年底支付工人工资时,担忧开年后工人不能按时工作,或者直接弃工不干了,就把拖欠工资作为一种抵押,以此来迫使农民工能一直在其手下干活;不少施工企业采取的支付方式不是直接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里,而是按照劳务协议付给“包工头,在这个转手的过程中,就容易出现中间克扣甚至包工头卷着钱一走了之的情况,这时候施工企业不掌握施工一线工人的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就没有着落了。三工程违规分包、层层转包现象严重 目前
6、建筑市场上,建筑施工合同不完善,没有明确的规定农民工工资补偿条款,施工单位不受条款限制,一些有关系的人从开发商手中承包工程,再转手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把活分给农民工做,这其间的包工头往往既没有资质又没有资金担保能力,当他们亏本时,就直接远走高飞了事,这样一来所有的风险后果都由什么也不懂的农民工来承当,从而产生欠薪逃匿现象。四劳务企业管理水平低,劳务监督不够严格 一方面,农民工从农村来,自身素质文化比拟低,一般从事的都是建筑业,这些建筑劳务公司进入门槛低,管理水平低,没有正规的规章制度,很多农民工工资根本不通过劳务公司发放。另一方面,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就业形式多种多样,但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却不完善
7、,执法监督力不从心。劳动监察部门不能行之有效的监督用工单位,一些现行的劳动用工制度仅在大型正规企业实行,而很多小型私营企业那么没有按照正规的法律劳动制度办事,有些仅仅是口头约定,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健全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对劳动者的支付保障机制 目前我们国家有相应的劳动法规,但是专门性不高,并且执行力度缺乏,对劳动者的保护作用小。因此,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加大标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力度,并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欠薪保障制度等。制定法律时应突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而从根源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是施工企业被许可施工后,
8、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交纳工资保证金。二是劳动监察机构及时将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款专用。三是施工企业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二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劳动监察是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劳动关系的重要表达,劳动监察工作的内容应包括这几个根本方面: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拖欠工资等行为;经催促或责令整改后仍不整改的应加重处分,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三健全市场
9、准入制度 对于资金缺乏的的房地产企业,严禁其进入房地产市场。同时为防止款项的拖欠,对于施工企业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其信用程度的审核。凡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要严加控制。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接受政府监管,拒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的用人单位,除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惩罚外,还应将其不良记录纳入企业信用系统,以对其其他不合理的经济行为进行制约,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应撤消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责令其退出市场。四标准企业行为,同步提升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规,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工资分配制度,用人单位领导应有良好法律道德意识,做到老实守信;大多数农民工来自农村,受教育的程度低,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比拟薄弱。为了不失去工作,他们不得不忍受被拖欠工资,加班加点,劳动环境恶劣,甚至人身侮辱等问题。因此,政府职能部门要大力对农民工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唤醒他们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善于并敢于保护自己,同时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生存本领,使其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参考文献】 1阎宝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思考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4. 2李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浅析.生产力研究,2023,4. 3蒋月.中国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