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人保局技术人员信息统计通知 各有关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管理,准确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的根本情况,市决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年报制度。现就开展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取得或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包括现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正在见习期或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含政工系列。 持有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执行工人等级工资的人员不列入统计范围。借用人员一律由原单位统计上报。 二、填报内容 此次统计调查的内容主要为专
2、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年龄等根本情况。 三、统计分工及程序 一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统计所属事业单位及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制企业。 三市直企业和及以上驻单位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单位报送材料需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根本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根据?统计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两表及电子版数据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统计填报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准确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结构分布、专业配置等情况,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按时认真完成此次统计填报工作,防止虚报、漏报和填报不准确等情况的发生。 二请于3月30日前将上述有关统计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干部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