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灭火器配置 1建筑灭火器的选择 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扑救A、B、C类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2建筑灭火器的配置标准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要依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灭火有效程度、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来设定。3建筑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与选择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应由数字和字母组成,
2、数字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大小,字母(A或B)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单位及适用扑救火灾的种类。4建筑灭火器的使用与维护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平安疏散。灭火器应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 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 m。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灭火器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外范围的地点。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标准规定。 在卤代烷灭火器定期维修、水压试验或作报废处理时,必须使用经国家认可的卤代烷回收卤代烷灭火剂。已配置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人防工程内的所有卤代烷灭火器,除用于扑灭火灾外,不得随意向大气中排放。在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已配置的卤代烷灭火器,当其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将其撤换,并应作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