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批准环境景观一亭廊架之一等二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047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柏涛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等十二个单位编制的环境景观一亭廊架之一等二十五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该二十五项标准设计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原多孔砖墙体建筑构造(96J101)、钢筋混凝土基础梁93G320及93(03)G320、钢筋混凝土连系梁93G321及93(03)G321、1.5m6.0m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板(92G410-1、3、4)、多孔砖墙体结构构造(96SG612)、室
2、内消火栓安装(99S202)、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排水管道构筑物86S460(一)(七)、钢筋混凝土倒锥壳保温水塔89S842(一)(三)、J、(四)(六)、钢筋混凝土倒锥壳水塔94S844(一)一(三)、(一)一(三)A、B、C、D、(四)一(六)、(四)一(六)(A、B、C)、电气竖井设备安装(90D701-1)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同时废止。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建质200473号”文批准的二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号序写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104J012-3204J101304J90604J923-1504G320604G321710046410-141104G6121204S1071304S2021804531-1592004s801-12212204S802-122304K5022404D202-32504D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