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入学协议书(甲方)与硕士研究生导师(乙方)和硕士研究生(丙方)就在学期间的学习工作签定协议如下:1经双向选择,确定为丙方的指导教师。自年月起,学制年。2甲方负责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学籍管理及培养全过程的管理,为丙方提供在学期间的住宿、医疗(根据研究所规定)、奖学金和各种奖励基金。3乙方负责丙方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包括: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课程选课、论文工作、中期考核、参加学术活动、学位论文审查等,并提供丙方所需的科研工作条件。4丙方在学期间应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接受培养单位的各种考核,并不得申请出国(包括自费留学、探亲、旅游等)。凡因个人原因中途终止学业者,按规定收取培养费2万元年,并将户口、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5丙方在学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参加任何违规违法组织和活动,一经发现,给予退学处理,并参照第4条执行。6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起生效。丙方若有变动,按违约办理。甲方(公章):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