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汇编(6篇)关于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x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整治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奢、疏、贪、蛮、横、硬”等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目标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2、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3、每年主持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对全
2、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双述双评”活动。4、深入推进“123农廉工程”,加强“三资”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双代管机制,村级产权交易全部纳入镇交易中心办理,村居设立便民服务站。5、积极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坚持党务、村务及时公开,建立村务监督、村民议事机制,村务监督、村民议事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财务审计。6、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活动的通知,禁止出现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
3、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二、责任追究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2、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3、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4、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
4、至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检查考核由镇纪委办、组织科、党政办负责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考核结果与年终评比奖惩挂钩。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市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全年反腐败任务落实,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总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完成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贯彻市委、市纪委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
5、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本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四、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
6、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荣贪耻的社会价值导向。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六、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信访,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的调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与处理。七、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
7、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等,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组和市总机关党委各备一份。分管领导(签名):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名):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全面完成xx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X会、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纲要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
8、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清正廉洁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实堤防。要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和相关
9、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实。做到“一岗双责”。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一是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十六个不”的规定。二是关于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活动的规定;三是其他关于领导干部不得以权谋私、奢侈浪费、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腐化堕落等规定。三、围绕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严治警,从严治院。按照“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和机关作风。严格执行法官法关于“十三个不得有”、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
10、规范及实施细则、“六条高压线”等规定,杜绝贪赃卖法、徇私枉法的问题发生,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四项制度”,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和*省髙级人民法院关于领导干部实行检讨责任制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鉴定(审计、评估等)拍卖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要加强对部属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检查和监督。院党组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汇报,了解、掌握反腐倡廉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失职和违纪行为,对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
11、至支持、纵容、包庇的;或者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或者因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在选人用人方面严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等。视情节严肃处理,严肃追究。五、本责任书期限为XX年年度,一经签订即生效。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4一、责任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对下列内容承担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一)有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即在政治、思想、行动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如何,具体部署、检查、落实的情况如何。(二)是否
12、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三)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四)是否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五)有无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公费出国(出境)旅游的问题。(六)有无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的问题。(七)在婚丧事务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八)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恶性事故的或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九)本单位和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十)釆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等违反组织从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二、实施与监督党风廉政建
13、设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科室、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领导逐级负责制,正职对副职负责,副职对分管科室、部门负责,科室、部门的正副职对本科室、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负责。各科室、部门所有人员要相互监督、互敲警钟、严守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及时反映举报,知情不报与违纪人员同等责任。中共*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责任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5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一)目标责任的要求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
14、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二)目标责任的主体各
15、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三)目标责任的原则1、分级负责的原则。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3、“一岗双责”的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5、奖惩的原则。(四)目标责任的内容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二)签订责任书方式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三)考核内容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四)考核程序1、听取汇报。2、查阅相关资料。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