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7 7.1 4 0.5 0H 4 6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T 3 2 7 8-2 0 0 1碳素工具钢热轧钢板Ho t-r o l l e d c a r b o n t o o l s t e e l s h e e t s a n d p l a t e s2 0 0 1 一 0 9 一 1 5 发布2 0 0 2 一 0 2 一 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发 布G B/T 3 2 7 8-2 0 0 1前言本标准此次修订对下列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球化组织合格级别;厚钢板脱碳层深度
2、。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 B/T 3 2 7 8-1 9 8 2碳素工具钢热轧钢板。本标准由国家冶金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重庆特殊钢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静红、黄颖、徐茂君、钱富根、邓镰献本标准于 1 9 8 2年 7月 9日首 次发 布。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T 3 2 7 8-2 0 0 1碳素工具钢热轧钢板代替GB/T 3 2 7 8-1 9 8 2Ho t-r o l l e d c a r b o n t o o l s t e e l s h e e t s a n d p l a
3、 t e s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素工具钢热轧钢板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本标准适用于厚度 0.7 m m-1 5 mm的碳素工具钢热轧钢板。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 B/T 2 2 2-1 9 8 4 钢的 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 B/T 2 2 4-1 9 8 7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 B/T 2 3 1 0-1 9 8 4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T
4、 2 4 7-1 9 9 7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 B/T 7 0 9-1 9 8 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 B/T 1 2 9 8-1 9 8 6 碳素工具钢技术条件 G B/T 1 3 2 9 8-1 9 9 1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 B/T 1 3 3 0 2-1 9 9 1 钢中 石墨碳显微评定方法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尺寸及允许偏差钢板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 B/T 7 0 9 的规定。外形钢板不平度不得大于表 1的规定。公 称 厚 度 4 表 1测 量 单 位 长 度1 0 0 0不 平 度 2 0 1 5 1 0技 术
5、要求牌号及化学成分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1 2 9 8的规定。2 成品钢板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 2 2-1 9 8 4中表 2的规定。交货状态44.14.14.1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 0 0 1 一 0 9-1 5 批准2 0 0 2 一 0 2 一 0 1实施GB/T 3 2 7 8-2 0 0 14.2.1 钢板应在退火状态下交货。经供需双方协议,钢板也可在其他状态下交货。4.2.2 钢板应经矫平及切边后交货,经需方同意亦可带圆角交货。4.2.3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可经酸洗后交货。4.3 硬度4.3.1 钢板
6、在退火状态下的硬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比表 2所列硬度值低的钢板。表 2牌号布氏硬度HB S 不大于T7,T7 A,T8,T8 A,T 8 M n2 0 7T 9,T 9 A,T1 0,T 1 0 A2 2 3T1 1,T1 1 A,T1 2,T1 2 A,T1 3,T1 3 A一4.3.2 厚度不大于 1.5 m m的钢板,可不检查硬度,但须做拉伸试验,以供参考。4.4 显微组织4.4.1退火组织4.4.1.1 钢板退火状态下的球化组织应不大于 4 级,并按 G B/T 1 2 9 8 所附第一评级图评定。用于制造量具、刃具的钢板球化组织为2-4 级(
7、并在合同中注明),同时不应有石墨碳存在。4.4.1.2 经需方同意,退火组织可不作为考核条件,仅供参考。4.4.2 网状碳化物4.4.2.1 钢板的网状碳化物应不大于 3 级,并按GB/T 1 2 9 8所附第二评级图评定。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网状碳化物不大于 2 级的钢板。4.4.2.2 T7,T7 A,T 8,T 8 A,T8 Mn 钢板,若供方能保证残余破碎的网状碳化物合格,可不做检验。4.4-2.3 热轧状态交货的钢板不检验网状碳化物。4.4.3 脱碳层4.4.3 门薄钢板的全脱碳层(铁素体)深度,一面不得超过钢板公称厚度的 3 0 0,两面之和不得超过5%。经供需双方协议,亦可供应
8、一面总脱碳层(铁素体+过渡层)深度不超过钢板公称厚度 5%的钢板。4.4-3.2 厚钢板一面总脱碳层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公称厚度的8 0 0 04.5 表面质量4.5.1 钢板不应有分层,表面不应有气泡、夹杂、结疤和裂纹。如有上述缺陷,允许用修磨方法清除,但应保证钢板允许的最小厚度。4.5.2 钢板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在厚度公差范围内,且不应使钢板超过允许最小厚度的下列缺陷:一般轻微的麻点和局部的深麻点、凹坑、压痕、划痕。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和经酸洗后的浅黄色薄膜,以及由于氧化铁皮脱落所造成的不显著的粗糙面。试验方法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
9、规定。表 3序号检 验 项目一取 样 数 量 和 部 位试 验 方 法 一化 学 成 分每炉罐 1 个GB/T 2 2 2GB/T 1 2 9 82退 火 硬 度每张检验用钢板的两端各取一个G B/T 2 3 1 一显 微 组 织I每 张 检 验 用 钢 板 的 两 端 各 取 一 个G B/T 1 3 2 9 84石 墨 碳一每 张 检 验 用 钢 板 的 两 端 各 取 一 个G B/T 1 3 3 0 25脱碳层每张检验用钢板的两端各取一个G B/T 2 2 46尺 寸千 分 尺、样 板7表 面 质 量目视G B/T 3 2 7 8-2 0 0 16 检验规则6.1 检查和验收 钢板的检
10、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 行。必 要时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6.2 组批规则6.2.1 钢板应成批验收,每批钢板应由同一炉罐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炉次(连续炉则为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6.2.2 每批钢板中选取两张检验用钢板,由一垛的上部和下部(或中部)各取一张。当薄钢板批量不大于 2 0张时,选取 1 张检验用钢板,由一垛钢板的上部选取。6.3 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 钢板检验的试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3规定。6.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板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 B/T 2 4 7 的规定。包装、标志和质t证明书钢板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 B/T 2 4 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