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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胜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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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胜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民胜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1-01-07 来源: 通江县民胜镇人民政府 为高质量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巴中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部署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按章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一区三地”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合理设置职数。各村(社区)要根据建制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情况,合理确定村(社区)

3、“两委”职数和村(社区)常职干部职数。 不涉改村党的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涉改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1名;不涉改村村民委员会设委员3名,涉改村村民委员会设委员5名;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不涉改村常职干部职数原则上设4职;涉改村根据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情况增加常职干部职数至7职;鹦哥嘴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居民委员会设委员5名,常职干部设6名。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

4、织纪检委员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工作信息员)“一肩挑”。涉改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任村文书的村委委员应当纳入村常职干部管理,不涉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任村(社区)文书的村委委员应当纳入村常职干部管理,其他“两委”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纳入常职干部管理。加大村(社区)“两委”其他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度,尽可能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纳入村(社区)常职干部管理。 (二)严格人选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注重选拔致

5、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选应当是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村(社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党委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把关必须坚持“双好四强八不选”标准。各村(社区)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候选人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要求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办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经镇党委集体初审后,报县级资格联审,村

6、(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实行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三)着力选好书记。加大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学历提升人员、致富能手、村级后备力量、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群体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注重选拔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减灾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若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主任)合适人选的,可经党委研究决定镇机关下派、跨村(社区)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四)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大力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

7、不超过55周岁,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担任村文书的村委委员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且具有计算机办公操作基本技能的优秀青年。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和用女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1名女性成员。 四、程序步骤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分阶段推进,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12月18日前) 1.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村(

8、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在镇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纪律要求等,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各村(社区)于18日前将换届工作方案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核。 2.召开换届工作会议。镇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工作专班分别开展工作,各指导组务必于20日前指导各村(社区)召开“两委”换届工作会议。 3.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镇围绕换届政策、法定程序、操作步骤、纪律要求、舆情监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等重点内容,对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确保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流

9、程。 (二)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 1.扎实开展民情走访。由指导组分村负责,统筹驻村、联村干部采取进村入户、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村(居)民全覆盖走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换届政策,掌握换届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村情选情、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研判,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队逐一疏导化解;对本村(社区)优秀人才进行一次全覆盖梳理摸排,逐村(社区)建立有意愿参选人员台账,为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细化选举操作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2.扎实开展班子研判。各指导组对各村(社区)逐一走访调研、分析研判,与现任村(社区

10、)干部、原任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后备力量等谈心谈话,全面掌握班子运行、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干部储备、优化方向、群众反响、存在问题等方面情况,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做好推行“一肩挑”的风险研判。 3.扎实开展排查整顿。对民情走访、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各类矛盾风险隐患,逐一分析研判,落实化解措施,12月25日前上报排查整顿台账。 4.扎实开展财务清审。镇成立财务清审小组调派财政、农业、各村主任等相关工作人员,于12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资产资源资金、财务账务债务清理锁定、处置公示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注重收集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并公布结果,接

11、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三)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 1.加强政策宣讲。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利用会议、标语、公告、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把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等政策要求作为宣传的重点,做到家喻户晓。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2.全覆盖谈心谈话。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在职村(社区)干部、有参选意愿的村(居)民、离职老干部、乡贤名士、村(居)民小组长、党员、村(居)民代

12、表、参选意愿强烈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等“八个必谈”,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谈透、把思想做通,着力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四)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2021年1月31日前) 1.上报请示(2020年12月2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镇党委汇报并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组负责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2.任务分工(2020年12月25日前)。按照镇党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

13、3.确定应到会党员人数(2021年1月5日前)。各村(社区)党组织与其隶属管理的党员全覆盖联系,不能回来参加选举的人员经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到支部汇总统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在本村(社区)公告。党员因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调研、考察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

14、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外出时间较长,通过联系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大会的(疫情期间的相关要求)。 4.制定方案办法(2021年1月6日前)。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于1月4日前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研究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镇印发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引导和鼓励党员、群众推荐。镇党委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明确推荐考察具体事宜。 5.开展民主测评(2

15、021年1月8日前)。各指导组于1月8日前到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干部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任期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组织提名的重要依据。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一般应包括:村(居)民代表、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村(居)民小组组长、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等。 6.严格执行“两推”(2021年1月8日前)。在测评会上,请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由镇党委直接提名人选。 7.县级资格联审(2021年1月15日前)。镇党委将村(社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后,报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资格联审,排查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严重失信等问题,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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