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合同(典当)股权转让合同(典当) 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_年_月_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1.有限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住所地为:。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A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元,占_注册资本总额的_%。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对A 的出资额中的 万元,
2、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此转让的出资额度,所对于的股权比例仅为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若A公司后续有增资或减资情况发生时,则此次转让的出资额度所对应的股权比例随之变更(若增资时,股权比例按份额减少,若减资时,股权比例按份额增加)。定义: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3
3、.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5.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A的出资额中所出让的额度。6.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对A 的出资额中的 万元,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元(大写:_整),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3 付款期限: 自本
4、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章 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 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
5、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2.1.5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2.2.1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
6、进行。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将其对A 的出资额中的 万元的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A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
7、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 特别约定 5.1经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此次股权转让达成特别约定如下: 5.1.1 本次转让的股权在本协议签订且出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款项后半年内到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 5.1.2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及出让方收到受让方款项后,若受让方不在继续想持有所受让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则转让方有优先回购权,在转让方明确拒绝回购时,受让方才可以转让给和A公司无任何竞争或管理关系的第三方。 5.1.3出让方同意每月(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向受让方支付转让出资额度2%的固
8、定红利,此红利为固定支付,不随A公司的收益或亏损而变动。 5.1.4受让方两年之内不得撤回投资,也不得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
9、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 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6.3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
10、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 如出让方之原因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向受让方支付固定红利,则每延迟1日,向受让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0.01 %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7.3 如受让方之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出让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迟一日,向出让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01 %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7.4 若受让方在支付转让费之日起两年内撤资的,则出让方有权在此两年内不予退还受让方的出资款,且满两年后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扣除此部分违约金后,将剩余款项退还受让方,此合
11、同自动作废。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20%。 第八章 其 他 8.1 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8.3 合同的完整性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
12、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8.4 通知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中文书写,并以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并以8.4.1之地址为准进行送达且此地址也同样适用于诉讼、仲裁、执行过程中相关机构的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文件发出后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以电子通讯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以发出后第三日即视为送达。本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书面通知的,必须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 8.4.1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出让方: 邮寄地址: 联系方式: Emil: 受让方: 邮寄地址: 联系方式: Emil: 8.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8.6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持贰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_ 年 月 日 受让方:_ 年 月 日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