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车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北镇市校车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制度 校车办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部署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各乡镇(农场、街道)中小学校及相关部门所反映的问题,为联席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由校车办主任主持召开,校车办副主任、成员参加。遇有重大事项需要专题研究或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明确指示的,可以临时召开主任办公会。会后印发会议纪要或记录。 二、信息收集、受理举报制度 校车办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各乡镇(农场、街道)中小学校、各部门贯彻落实方法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平安管理信息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省、市、县校车管理工作经验。
2、校车办设立监督举报 和电子信箱,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群众实名举报来电、来信。对举报内容报主任核查处理;其中重大问题,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处理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办公室定期就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总分析。 客运公司、校车公司汇报制度。客运公司、校车公司对车辆运行情况定期向校车办汇报,如出现特殊情况及时汇报马上解决。 三、通报制度 校车办不定期通报各乡镇(农场、街道)中小学校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方法情况和接送学生车辆平安事故、联席会议及其校车办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由校车办主任签发,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 四、加强学习加强宣传教育制度 校车办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校车平安方面的相关法
3、规及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介绍国家、省、市在校车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各地在校车平安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简报由校车办主任签发。宣传教育对象可以是学生家长、公司、车队驾驶员、市民等。宣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报纸(北镇发布)、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学生教育可以是试卷的形式和有奖竞赛的形式开展。 五、制定落实各项检查制度 为保障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平安,北镇市制定四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平安管理强化措施。 (一)是加强巡逻管控。 依托固定检查点、临时执勤点,加大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校车行驶线路
4、的巡逻,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分。 (二)是排查整治隐患。 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检查,健全完善根底台账,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发现存在平安隐患和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责令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到位。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 深入辖区中小学校,采取宣传展板、播放警示资料片、面对面进行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平安教育活动。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 与学校签订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平安管理责任状,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平安管理的要求和责任,并组织催促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平安行车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每学期初,学校对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
5、详细调查摸底,把学生上下学乘车的需求信息及学生乘车情况的详细信息及时上报校车办及教育行政部门并存档。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摸底调查登记,掌握每天学生上下学乘车的根本情况,配备能够满足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需要的专职或兼职接送学生车辆平安管理人员。 学校建立上下学值班制度,有专人安排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有专人组织学生有序乘车,文明乘车。 学校对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平安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不合格车辆。如果发现承运单位提供的车辆超员或不合格,存在平安隐患,学校有权让学生拒乘,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校车办。与学生家长签订不乘坐超员车辆、“三无车辆及文明乘车的协议书; 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安监
6、等各职能部门落实北镇市接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车辆平安管理方法规定的职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校车办; 校车办联合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检查,一个月联检1-2次。 各职能部门检查时发现学生乘车情况与学校上报登记情况不符,对失职人员轻者进行全市通报,重者追究责任。有关单位接送学生车辆平安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催促各单位迅速整改,必要时办公室采取发督办单等形式。督办单由校车办主任签发。 六、存档制度 校车办建立存档制度,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收发文件、各单位上报材料、校车办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检查情况、群众上访事件处理情况等要分类存档。各类工作做到扎实细致、看得见摸得着,要
7、形成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存档,纸质材料要有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影像资料要打印出纸质材料一并存档。 七、引入奖惩机制 为加强我市校车平安管理工作,市政府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作为接送学生车辆补贴和校车办考核奖励资金。由校车办对此项专用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统一支配。一局部用于对以前兼职、专职接送学生车辆补贴,每台每年补贴三千至一万元,余额用于校车办日常考核奖励资金。为此,校车办制定北镇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奖惩方法。 1、使用拼装或者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使用未取得接送学生车辆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效劳,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学生车辆的,由公
8、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接送学生车辆标牌的; 4、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平安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平安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 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接送学生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 6、接送学生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分; 7、未指派照管人员随接送学生车辆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8、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 (一)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运载学生,不
9、按照规定放置接送学生车辆标牌,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接送学生车辆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接送学生车辆停靠站点停靠; (三)接送学生车辆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接送学生车辆标牌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驾驶接送学生车辆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接送学生车辆车况是否符合平安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平安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上道路行驶; (五)在接送学生车辆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接送学生车辆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9、接送学生车辆效劳提供者违反上述规定,除了接受交通、交警部门处理外,校车办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年底结算时扣发考核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校车办停止接送学生资格,并
10、收回接送学生车辆标牌。 2023、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群众对上述违法行为举报经执法部门查实,校车办给予充值话费50元-500元或物质奖励,要求本人签字,校车办将登记备案。 八、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北镇市接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车辆平安管理方法(经北镇市二届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定期召开接送学生车辆平安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为了保证全市中小学生乘坐接送学生车辆上下学平安,排除车体平安隐患,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平安教育,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市校车办联合教育、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平安生产监督等相关部门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召开联席会议,原那么上每学期一次(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各职能部门汇报本部门落
11、实管理方法情况。也可对北镇市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平安性能检测情况联合抽检,并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进行平安教育等。 九、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运送学生车辆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平安行车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平安,明确相关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1、雾天能见度较低时; 2、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结冰时; 3、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
12、长: 副主任 成员:科员 职责: 1、认真贯彻恶劣天气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3、领导、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四)、预案的启动 1、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积冰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不能保证平安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通知接送学生车辆暂停使用。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2、遇雾天能见度低于2023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平安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副组长以下人员立即到岗,延迟出车或按确定的线路范围组织出车。 3
13、、由于天气原因,如需停课,需要提前一天通知。 (五)、通讯保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信息能得到及时传达。 (六)、信息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为联络员、运送学生车辆车主(驾驶员)为恶劣天气信息员,遇浓雾、路面积雪很深或路面结冰时,信息员应及时向本校车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组长并采取应对措施,逐级向上级报告。 (七)、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总原那么。平安、迅速、高效、有序。 1、根据天气预报或天气情况,能预见次日有浓雾、积雪或路面结冰时,各运送学生车辆在行政一把手的安排下,提前做好次日出车安排和平安交待工作
14、。 2、根据天气和路况,运送学生车辆车主(驾驶员)应向校车办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议停发、延发车辆范围。 3、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应立即付诸实施。 (八)、责任追究、处理 执行运送学生任务的车辆必须无条件执行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造成平安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进行扣分、罚款、行政处分或终止劳动关系。 (九)、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十)、预案变更 本预案变更需运送学生车辆车主(驾驶员)报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十一)、附那么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镇市校车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 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