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备案函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一、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执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成心犯罪受过刑事处分;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撤消律师执业证书。 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成立已满1年; (二)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为合格; (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健全; (四)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老师; (五)事务所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需要,能够为实习人员提供业务知识和律师实务培训、训练; (六)未受停业整顿行政处分,或虽受
2、停业整顿行政处分,处分期满已逾三年; (七)未受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分或行业惩戒,或虽受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分或行业惩戒已满2年。 三、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观念,热爱律师行业,忠实履行律师职责,具有较高的执业道德修养; (二)具有连续5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有较强的实习指导能力; (四)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为称职; (五)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分或者律师协会行业惩戒; (六)1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2名。 四、申请实习登记,由接受实习人员申请的律师事务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实习人员登记表
3、(二)实习申请表 (三)实习协议 (四)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 (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学历证书复印件; (七)辞去原职的正式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复印件; (八)辞去公职的,需要提供原供职单位出具的品行证明材料; (九)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复印件和档案存放证明; (十)实习人员在实习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应提供毕业派遣证复印件; (十一)实习人员为退休(离岗退休)人员的,应提供退休证(离岗退岗)批准文件复印件; (十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材料; (十三)实习人员符合本文第一条
4、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十四)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十五)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十六)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符合条件的情况说明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十七)另请交实习人员两寸证件照1张。(上述表格中需要贴照片处请贴好照片)。 以上材料需要一式三份,请各所按照目录准备材料 五、实习人员实习一年满期后,应当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考核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预备会员证; (二)申请实习备案时
5、提交的材料一套;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3份(其中个人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四)不少于2023份的实务训练工程证明材料; (五)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本卷须知 (一)填写材料具体要求: 1、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申请表须贴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个人简历时间要连贯有续; 2、实习协议须明确签署时间; 3、提交材料大小应为a4规格,身份证、居住证、法律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明的复印件须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有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特别提示: 如果取得司法考试c证,需要在以上材料根底上,另外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和单独一份承诺实习期满后在符合c证规定的地区办证执业的个人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1、605办公室审核材料,填写预备会员证和登记实习人员个人资料; 2、601办公室缴纳预备会员费; 3、602办公室备案资料盖章; 4、605办公室收取材料一套; (四)受理实习备案登记及实习鉴定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1、备案时间:每周 二、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联系人:冉翔、何沛芸联系 :(028)86267893 :(028)86267893地址:XX市XX县区柿子巷11号法律效劳中心大楼605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