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10621-2006前言本标准中第5章检验方法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饮料技术学会(ISBT)”1999年发布的二氧化碳,是对GB10621-1989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石灰窑法和合成氨法)和GB1917-1994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的修订。在非等效采用ISBT二氧化碳时,增加了对甲醇、乙醇、其他含氧有机物、氯乙烯、氰化氢的控制要求及其试验方法,删去了可由总硫控制的硫化氢、氧硫化碳两项指标,对部分试验方法进行了相应的更改,如:以溶液比色法代替检气管法,用微库仑法代替光度法等。本标准对GB10621-1989和GB1917-1994的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取
2、消了对生产原料及生产工艺的限定。控制项目扩充到22项,并建立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06211989、GB19171994。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光明化工研究院、西南化工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天冠集团二氧化碳有限公司、比欧西气体(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林德二氧化碳有限公司、淄博北威二氧化碳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敏、何道善、迟国新、于国辉、常侠。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