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密切社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街道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掖县路社区实际,特制定掖县路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社区管理的开展要求,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党建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把条块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参与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之间是民主、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三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
2、议的宗旨是交流、协调、评议、创优、共建,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事共抓、文明共建。第二章 成员单位 第四条 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 (一)街道党工委; (二)社区内行政单位、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党组织; (三)社区内部队党组织; (四)社区内企业及各种经济成分的党组织; (五)社区居民党组织。 第五条 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如原参加人员有变动,可由会员单位党组织决定另派人员参加。 第六条 成员单位的义务: (一)成员应遵守联席会议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联席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或意见。 (二)成员之间应互助互利,及时提
3、供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平等交流,尽可能做到社区资源共享。 (三)在协商的根底上,帮助解决其他成员单位提出的协作要求。 第七条 成员单位的权利: (一)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的权利。 (二)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协作要求的权利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八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专题)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 (二)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四)对在社区内的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管理、文明创立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 (五)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创先争优活动,一定时期内评选表彰“社区优秀党员、“社区先进党组织。 (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成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协调委员会主任,确定一名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社区党建协调工作;设委员假设干,由辖区内主要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与街道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十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
5、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 第十一条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通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工作,所作的重大决议决定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协调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方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十四条 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六章 经费保证 第十五条 社区党建工作联席
6、会所需经费主要由街道财政予以解决。各成员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第二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密切社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街道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方亭街道实际,特制定方亭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社区管理的开展要求,以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党建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把条块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参与联席会议的各成员
7、单位之间是民主、平等、合作的关系。 第三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宗旨是交流、协调、评议、创优、共建,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事共抓、文明共建。 第二章成员单位 第四条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 (一)街道党工委; (二)社区内行政单位、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党组织; (三)社区内部队党组织; (四)社区内企业及各种经济成分的党组织; (五)社区居民党组织。 第五条每个成员单位选派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如原参加人员有变动,可由会员单位党组织决定另派人员参加。 第六条成员单位的义务: (一)成员应遵守联席会议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联席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执行联席会
8、议达成的决议或意见。 (二)成员之间应互助互利,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平等交流,尽可能做到社区资源共享。 (三)在协商的根底上,帮助解决其他成员单位提出的协作要求。 第七条成员单位的权利: (一)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的权利。 (二)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协作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八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专题)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 (二)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
9、共性的问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在社区内的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管理、文明创立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 (五)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创先争优活动,一定时期内评选表彰“社区优秀党员、“社区先进党组织。 (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成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协调委员会主任,确定一名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社区党建协调工作;设委员假设干,由辖区内主要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与街道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十条街道社
10、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 第十一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通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工作,所作的重大决议决定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协调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十三条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方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十四条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六章
11、经费保证 第十五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所需经费主要由街道财政予以解决。各成员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第三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共青团的领导,以党的建设推动团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生机活力,稳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根底,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把团建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建带团建工作,推动团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使各级团组织始终着眼
12、基层、着眼广阔普通团员青年开展工作,更好地团结带着广阔团员青年在南山改革开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建设和谐南山效益南山、把南山建设成为最适宜创业、开展、安居的现代化海滨XX县区做出更大奉献。 第三条:“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使各级团组织普遍实现“五个好(班子好、队伍好、活动好、制度好、保障好)要求,即有一个政治素质高、深受团员青年信赖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充满活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一批围绕党政中心工作、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组织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标准的工作制度,有一系列确保团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的保障机制,进而使团的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四
13、条:“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对团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做到“五带一加强,即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共青团的思想政治领导;带组织建设,大力稳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带班子建设,强化团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带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团员青年队伍;带作用发挥,积极推动团的工作全面开展;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五条:“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总体原那么:区各级党组织主动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中谋划安排,做到“三个同步,即党团建设同步规划,党委组织部门和各单位党支部应把团建作为党建目标和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团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党组织在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团组
14、织重点工作,在推进党政中心工作时要同时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党团工作同步考核,各级党组织在考核所属各部门工作时同时考核团组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此实现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第二章。领导责任制度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抓“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指导、支持团工作的职责,在政治原那么上把关、在作用发挥上重视、在具体工作上放手,积极支持共青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共青团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部门要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年度考核,作为考核党组织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党组织工作要点时要表达“党建带团建的具体内容,在平时部署工作的同时,善于给团组织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党、团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