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然料消耗量的限值。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2类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能燃用汽油或柴油的车辆,以及带有专用作业装置的车辆(如:扫路车、洒水车、防弹运钞车等)和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恸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2、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089一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18352.3一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W阶段)GB/T19233一200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B18352.3一200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型式认证的申请4.1对某一车型燃料消耗量的型式认证申请应由制造厂或其法定代表人提出。4.2申请的应附有下述文件及详细资料(如果有示意图,应以适当的比例充分说明细节),幅面A4,一式三份:4.2.1附录A规定的发动机系统特征说明。4.2.2附录B规定的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申请报告,但不填写其中B.8和B.9的内容。4.3应向负责型式认证试验的检测机构提交一辆代表认证车型的样车。5试验方法燃料消耗量试验按GB/T19233中第4章、第5章和第6章的规定进行。6燃料消耗量的计算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按GB/T19233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7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7.1负责型式认证试险的检测机构按GB/T19233中第?章中7.3的规定,确定燃料消耗量的型式认证值(综合燃料消耗量)。7.2将7.1确定的型式认证值与表1、表2、表3或表4中的相应限值进行比较,并将型式认证值和比较结果记录在附录B规定的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