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224-2008前言本标准代替GB18224一2000桥式抓斗卸船机安全规程。本标准与GB18224一2000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一在“范围”中删掉了“电厂、钢厂、原料码头用同类卸船机可参照使用”的内容:一删掉了对卸船机设备档案的详细要求,增加了对卸船机整机稳定性的要求(见3.5):一将“抓斗”和“电梯”分别单独列章(见第5章和第7章):一修改了钢丝绳出入沿轮的偏角(见4.3.2):一除了对大车轨道的要求,增加了小车轨道压板松动的问题(见4,7):一修改了司机室的相关内容(见第6章):一增加了对主要液压元件的要求(见第8章):一取消了对卸船机润滑方式的要求:一增加了“照明电源与动力电源应分开设置”的要求(见11,2.4):增加了在金属结构校接处对电气系统的要求(见11.5.4):一调整了对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的要求:取消了对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的要求,一增加了“风速报警器”的内容(见12.7)。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港机标准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敏、刘晋川、戚再强、刘永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2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