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65.100B17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0.125-2004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25部分:除草剂防治大豆田杂草Pesticide-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I-Part 125:Herbicides against weeds in soybean2004-03-03发布2004-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17980.125-2004前言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2、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大豆在整个生育期中都会受到杂草危害,造成减产。生产上经常需要用除草剂进行杂草的防治。为了确定除草剂防治大豆田杂草的最佳使用剂量、适宜的施药时期,及对大豆的安全性,为大豆除草剂的登记用药效评价及安全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陈铁保、贾富勤、张佳、刘学、叶贵标、高黎力。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