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2624-2008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红太阳集团、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乐斯化学有限公司、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春青、武铁军、刘奎涛、王志敏、陈呈新、刘桂娟、段文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