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932.2-1997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09949-2:1993尿吸收器具一术语一第2部分:产品.本系列标准在尿吸收器具总题目下,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第1部分:尿失禁类型的术语,一第2部分:产品的术语:一一第3部分:产品类型的标识。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其术语和代码适用于康复医疗或为其服务的信息系统。自实施之日起,建议从事康复医疗的医师、假肢技师和社会工作者等按本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江西省假肢厂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风领、刘志泉、金萍、李淑筠、封锦华、黄雪林。本标准委托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