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1范围GB/T16739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等条件。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GB/T16739,2一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与专项维修业户GB/T18344
2、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21338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3术语和定义GB/T56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汽车整车维修企业the enterpris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3.2小型车small vehicle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或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3.3大中型客车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柄,3.4大型货车heavy-duty goods vehicle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部分。4人员条件4.1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