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0277-2013引言随着我国信息化的发展,全国已经建设了国家根电子认证机构和多种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了方便对电子认证机构的统一管理,实现多数字证书的相互识别,需要每个电子认证机构有一个按照统一规范标准授予的相应代码或对象标识符。但是,目前各个电子认证机构都是自己设定自己的名称及其格式,没有全国统一的规范代码。本标准对我国电子认证机构的标识代码给出了统一规范,以满足信息化建设对不同电子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辨识的需要。电子认证机构分为全国性、行业性等多种类型。电子签名法发布后,电子认证服务行业明确了主管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目前,已有多家电子认证机构获得运营许可并为相关信息系统提供了证书认证服务,不同电子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辨识急需制定统一、规范的标识代码机制。本标准可用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行业、企业等多类电子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