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8794.6-2003/1S0/IEC10181-6:1996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开放系统安全框架第6部分:完整性框架1范围本开放系统安全框架的标准论述在开放系统环境中安全服务的应用,此处术语“开放系统”包括诸如数据库、分布式应用、开放分布式处理和开放系统互连这样一些领域。安全框架涉及定义对系统和系统内的对象提供保护的方法,以及系统间的交互。本安全框架不涉及构建系统或机制的方法学。安全框架论述数据元素和操作的序列(而不是协议元素),这两者可被用来获得特定的安全服务。这些安全服务可应用于系统正在通信的实体,系统间交换的数据,以及系统管理的数据。本部分阐述了信息检索、传送及管理中数据的完
2、整性:1)定义数据完整性的基本概念:2)识别可能的完整性机制分类;3)识别每一类完整性机制的设施:4)识别支持完整性机制分类所需的管理:5)阐述完整性机制和支持服务与其他安全服务和机制的交互。有许多不同类型的标准可使用本框架,包括:1)体现完整性概念的标准;2)规定含有完整性的抽象服务的标准:3)规定使用完整性服务的标准;4)规定在开放系统体系结构内提供完整性服务方法的标准;5)规定完整性机制的标准。这些标准可按下述方式使用本框架:一标准类型1),2),3),4)及5)能使用本框架的术语;一标准类型2),3),4)及5)能使用第7章所识别的设施:一标准类型5)能基于本框架第8章定义的机制类别。
3、本安全框架中描述的一些规程通过应用密码技术获得完整性。这个框架并不依赖于使用特定的密码算法或其他算法,虽然某些类别的完整性机制可能依赖特定算法的特性。注:密码算法及其登记规程应符合我国有关规定。本部分论述的完整性是通过数据值的不变性来定义的。(数据值不变性)这一概念包含所有的实例,在这些实例中一个数值的不同表示被认为是等价的(例如同一值的不同的ANS.1编码)。在此排除其他形式的不变性。本部分中术语数据的使用包括数据结构的一切类型(诸如数据集合或汇集、数据序列、文件系统和数据库)。本框架阐述给那些被认为可被潜在攻击者写访问的数据提供完整性。因此,它着重于通过密码和非密码的机制提供完整性,并非专门依赖于控制访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述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879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1